【我为群众办实事】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
近日,朝阳检察院对两起拟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4名人民监督员,4名区政协委员受邀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代表、嫌疑人和辩护人参与听证。第二检察部主任刘荣担任本次听证会的主持人。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梁某某职务侵占案和吕某某信用卡诈骗案的基本事实和证据进行了介绍,并分别阐述对二嫌疑人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及其律师,犯罪嫌疑人吕某某分别就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发表意见。
随后,8名听证员分别围绕两起案件的听证问题,对于案件事实、具体认定情况等向承办检察官、嫌疑人进行提问,更为深入、细致地了解两起案件的具体事实及检察机关详细认定情况。
主持人宣布相关人员依程序回避后,8名听证员对于两起案件涉及的听证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和认真评议,一致同意检察院依法作出的对梁某某职务侵占案、吕某某信用卡诈骗案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听证员提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自身法律监督职能,引导社会法治风尚,积极制作宣传材料向社会公众宣传本类案件的认定情况,使更多人民群众对于职务侵占、信用卡诈骗涉刑的行为有深入了解,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同时,也应当积极制发检察建议,提示相关单位规范运营管理,做好内控,避免此类案件再次发生。检察机关对于听证员的意见全盘接受,并表示将积极履行自身职能,做好犯罪预防工作。
公开听证是最高检为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机关依法对案件进行审查的一项重要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开展公开听证工作,要求各院在案件办理中做好繁简分流,依照案情具体处理,促进矛盾化解。我院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具体案件办理中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上下功夫,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开门办案,让不起诉权在社会监督下运行,保障诉讼各方权益。今后,我院将继续立足检察职能,回应群众关切,以实际行动向建党一百周年献礼。
文 | 郭政宏
编辑 | 王琛